醉酒找人代刷卡致信用卡信息、密碼泄露;警方提醒:銀行卡用戶務必卡不離身防信息泄露
  羊城晚報訊 記者宋王群報道:銀行信用卡明明隨身攜帶,突然無端收到短信提示有565974元的消費!原來,事主李先生的信用卡已被詐騙分子竊取並複製盜刷。9日,南山警方向記者透露了這一案情,並提醒銀行卡用戶務必卡不離身,謹防卡信息泄露。
  刷卡買珠寶,簽名是他人
  在深圳南山區做生意的李先生擁有一張工商銀行信用卡,因生意往來,信用卡中經常有巨額款項進出。一天,李先生在東莞辦事,手機卻突然收到一條短信,提示其信用卡消費了565974元,消費地點在羅湖區同心珠寶首飾有限公司。信用卡李先生明明隨身攜帶,為何會出現扣款短信呢?
  6月2日中午,李先生向深圳市南山公安分局報了案。警方通過向珠寶公司調取監控,並追蹤發現,刷卡人當天早上從北京乘飛機到深圳後,直接到了羅湖刷卡套現,其消費時簽名為“陳某某”。經調查,“陳某某”曾於5月在安徽黃山出現過,也曾在河南用這個名字進行過“猜猜我是誰”的詐騙活動。
  警方調取了相關資料,嫌疑人“陳某某”的身份水落石出。其本名為詹某某,身份證和消費時的簽名均為偽造。去年7月29日,警方順利將詹某某抓獲,並最終鎖定該信用卡詐騙犯罪團夥全部個人信息。今年3月和5月,警方陸續將詹某某的上家杜某某、林某某和黃某某抓獲,另一被稱為“老闆仔”的嫌疑人在逃。
  信息遭泄露,代刷是禍根
  經審訊,案件得以真相大白。原來,市民李先生一次前往上海一家夜總會消費時醉酒,將銀行卡交給他人刷卡結賬,因此泄露了信用卡信息和密碼。“料主”黃某某在掌握李先生的銀行卡信息後,告知“制卡人”杜某某,由其複製了一張一模一樣的銀行卡,杜某某隨後將卡交給“中間人”林某某,林某某隨後安排“炮灰”詹某某去珠寶店購買黃金套現。期間,詹某某通過電話銀行實時掌握了信用卡內餘額信息,李先生卡內剛被轉入56萬多元巨款,詹某某立即前往珠寶店套現,併在複製的信用卡後簽名為“陳某某”,攜帶偽造的陳某某的身份證前往珠寶店消費。購得黃金後,四人將黃金按比例分贓。
  警方提示,在互聯網信息高度發達的今天,個人信息被大量泄漏,給犯罪嫌疑人收集、掌握乃至複製的機會,引發銀行卡被盜刷現象。預防此類事件發生,市民要做到卡不離身,輸入卡密時務必提防旁人竊取。編輯:王燕子  (原標題:醉酒找人代刷卡緻密碼泄露 男子珠寶店"被消費"56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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